河北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设计(河北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设计公司)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相关问题研究

该通知明确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国有矿山全部由国家财政支付而且是单一所有制形式,其遗留下来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理应由国家负担。

矿山采、选技术落后,加剧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选矿工艺简单落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废渣、废水综合利用程度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技术落后,导致治理进度缓慢。

通过燕翅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实施,我个人有下列几点体会:1 要深入研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形成的机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形成机理要通过采取地质调查、工程钻探、地球物理勘探及地球化学勘探等多种手段,查明形成的机理、根源及影响和控制要素。

根据矿区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及地质、采矿条件的不同,地表塌陷对土地环境的影响可分为三类:①丘陵山地塌陷地。开采后地形、地貌无明显变化,基本不积水,对土地环境影响较小,个别地区引起山体滑移等环境工程地质问题;②中、低潜水位平原塌陷地。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点,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结合湖南省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及矿山生态环境现状来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点,把中长期保护与解决当前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区点结合,重点突破。

矿山地质环境的有关概念 矿山环境是指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影响到的区域内自然因素的总体。 矿山环境问题是指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洗选和闭坑等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害,主要包括:占用与损毁土地资源、破坏水均衡、引发地质灾害、废水废气废渣污染环境、破坏自然景观与生态等。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评述

在具体分区时,应首先明确各区属性,制定分区依据,确保不出现存在交叉属性的区域。具体划分为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一般治理区。2 分区依据 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主要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容易诱发一系列矿山环境问题,严重危害到人居环境、生态系统、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区域。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地质环境破坏不太严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突出、社会经济影响较大、治理后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矿山(区)。一般恢复治理区包括群采有色金属矿山、煤矿山、建材类矿山等。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主要采取图层叠加,提取综合信息量法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法确定。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的确定:根据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结果、人居因素及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发展趋势预测结果三方面因素,确定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的分布。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展趋势 山东省作为矿业大省,矿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目前大大滞后于矿山开发建设步伐,因此,随着矿山开发强度的加大,矿区地质环境问题将越发突出。

根据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结果,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分为重点监测区和一般监测区,将矿山划分为重点监测矿山和一般监测矿山。监测分区标准见表7-1,重点和一般监测矿山划分标准见表7-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现状 逐步建立、健全矿山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 1986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条款中明确了矿山勘查与开采的法律程序、法律责任,形成了系统的管理体制来约束矿山企业减少环境污染及承担环境治理责任。

2、法规建设与政策制定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确立了矿产资源开发必须贯彻“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2009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出台,弥补了《矿产资源法》的立法不足。

3、过度开采和无序开采导致矿业秩序混乱,矿山数量激增,部分企业见矿就采,偷采保安矿柱,导致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急剧爆发。 环保意识薄弱,为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和预防措施,如废渣随意堆放、废水任意排放等。 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对可能引发的地质环境问题无法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4、矿山废水主要来源于矿坑水、废石场淋滤水和尾矿池废水。矿山废水排放量大,持续性强,污染范围大,影响地区广,而且成分复杂,浓度极不稳定。其后果是危及人体健康和其它动植物的生存,危害工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