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立法(生态环境修复法律)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立法精神

《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关于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和综合平衡的规定、第十三条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关于自然保护区等的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关于城市规划和城乡建设的规定等条款的内容,都体现了这一原则。

环境法在我国又叫环境保护法。它是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制订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法以法律手段保护人的生存环境,主要是自然环境,也包括人们劳动创造的生存环境。

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大型工程建设、农垦和围湖造田、海上油田开发等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如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和地貌景观等。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该法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如下: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台治理的原则;污染者治理、开发者保护的原则;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应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1、法律分析:主要是赔偿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和范围,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民事法律和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有相关免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2、为了保护环境和公众利益,即使这种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也是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十条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形式有: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

3、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修复、赔偿、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4、法律分析: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修复、赔偿、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5、法律主观:由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侵权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的应排除这种行为。

6、法律分析: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被侵权人提起的因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而引起的私益诉讼。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理念体现在民事私法中,解决环境保护等公法不能解决的问题。

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法律主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对环境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不愿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环境保护法规规定用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提取依据?

1、生态政绩观要求地方政府把资源、环境的成本效益纳入考核目标,对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污染治理等全部指标进行核算,增强政绩成本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决策失误、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建设模式。

2、提取部分备用金的,提取的数额应当是与其恢复治理的面积相应的备用金数额。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或者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使用办法是指对矿山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进行恢复治理所需的资金来源、使用范围、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规定。资金来源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主要来源于矿山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以及政府财政补助资金等。

我国新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什么原则

1、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在我国环境立法史上,这是环境基本法对环境法基本原则的首次直接规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3、该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环境保护坚持的这五个原则的含义是:保护优先: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应优先考虑环境保护,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4、法律分析:环境保护的5个坚持原则是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5、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6、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该原则也称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是指人民群众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进行群众性环境监督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